耐克乔丹是1984年选秀的第几顺位,耐克与乔丹的第一份合同

当新秀球员进入NBA后,想要获得代言合同是非常困难的。 NBA中有很多出色的球星,表现出色的球员成为各大公司的宠儿。例如,詹姆斯和杜兰特是耐克的明星,库里是Under Armour的代言人,哈登和利拉德是阿迪达斯的明星。薪水相同,而且都是联盟的超级巨星。纵观历史,在加入NBA 之前签署球鞋代言合同的球星屈指可数。

现在锡安已经做到了,前面有杜兰特和詹姆斯。他们在进入NBA之前就已经非常受欢迎,并且很早就获得了球鞋代言合同。 1984年,篮球之神乔丹居然获得了一份代言合同。耐克当时签下了他。当时耐克还是一家小公司,乔丹在大学里场均只得到17分。他们的合作就像一次实验。耐克在签下乔丹时,曾提出三大问题来维权,但一年后就后悔了。

当时,耐克向乔丹提供了一份为期五年的球鞋代言合同,最高年薪为50万美元。毫无疑问,赔偿是非常高的。乔丹当年被公牛队选中,所以他的新秀年薪水只有55万美元,而他从这个赞助商那里得到的薪水几乎跟上了乔丹球员的薪水。然而,耐克并不真正相信乔丹的潜力,他们在给他巨额赞助协议的同时,也提出了三个条件,一个比一个严格。

耐克的条款是,乔丹必须在职业生涯的前三年内至少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之一才能继续履行合同: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赢得年度最佳新秀奖杯。二是入选全明星阵容。第三,他本赛季场均得到20分。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耐克可以随时终止该协议。此外,如果乔丹的球鞋销量在前三年内超过400万双,合同可以继续。

这三个条件从当时的角度来看无疑是困难的。乔丹同期的状元秀是奥拉朱旺,因此获得年度最佳新秀并不容易。乔丹在大学时期场均只得到17分,在NBA想要拿下20分并不容易。而他进入NBA时给自己定下的目标,也正是入选全明星。然而,乔丹进入联盟后的表现却让世人惊讶。新秀赛季,他出战了全部82场比赛,场均贡献28.2分、6.5个篮板、5.9次助攻和2.4次抢断。他从达门手中夺走了年度最佳新秀奖杯,并成为全明星首发,场均得分远超20 分。

乔丹在新秀赛季就实现了耐克设定的所有三年目标。不仅如此,乔丹的球风华丽,得分手段全面多样,中投犀利,突破快速,爆发扣篮,关键绝杀。他的知名度达到了联盟之巅,乔丹签名鞋第一年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8亿美元。这比当时耐克其他收入的总和还要多,其影响是如此令人费解。

但在乔丹爆发性的表现之后,耐克开始感到不安。这是因为耐克在乔丹的合同中有一项条款,允许他在第三年之后如果超出了自己的职责,可以自愿退出。这让耐克陷入了困境,但好在耐克奋力拼搏,最终击败了竞争对手,留住了乔丹。感谢乔丹,耐克从此成长为世界一流的运动品牌。乔丹也靠A.J. 赚了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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