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2日讯(记者郭帅)近日,森马服饰(SZ:002563)全资子公司浙江森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万日元因下列罪名:被罚款。如果网上商店的广告包含虚假内容,处罚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相关细则信息显示,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3年7月2日起,当事人在电商平台店铺“新马女装店”销售的“连衣裙”将受“广告“清仓最后一天”的页面标题于2023年7月8日下架,产品销售并非广告中的“最后一天”。该链接在上述促销期内共售出13单,销售额1542元。
此外,当事人还在另一个平台“半官方旗舰店”网店上销售了两件“外套”。实际产品执行标准为公司Q/ZSM108-2023。无法提供促进夹克国家标准的材料证明。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积极提交证据的行为作出3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浙江森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邱建强。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是服装上市公司浙江赛米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赛米亚服饰”)的全资子公司。
天眼查还表示,赛迈尔服饰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芭芭拉服饰有限公司也因在销售产品时未明确显示价格而被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投诉。透露自己被罚款3000元。
(编辑:谭孟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