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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市场监督局电话,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承善优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意见

中国质量新闻网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成山友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京丰市监察罚字[2023]768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京丰市监罚〔2023〕768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成山友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HY2NG2X 工商登记编号110106036115971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码—— 事业单位证书编号——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编号—— 通讯员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陈健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3 年版)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010 -3000 0的第十三条第十三项违法事实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相关经营活动。 2023年7月29日,当事人在北京太阳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每公斤10元的价格向北京天瑞黄金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样品批次鸡蛋共计20公斤。市场。购买价格为200元。 2023年7月31日,当事人向谱尼测试集团有限公司销售4.25公斤,取样单价10元/公斤,取样费合计42.5元。剩余的15.75公斤鸡蛋将用于商业用途,煎饼价格为7元/张,总销售金额为350元。截至2023年8月5日,所有鸡蛋均已售出,抽样批次中已无鸡蛋剩余,因此我们缺货。当事人涉案商业案件中,抽查鸡蛋价值350元,违法所得共计192.5元。没有专门用于非法经营的工具或设备。 2023年8月22日,北京成山友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天瑞金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了北京华测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7月27日出具的食品快速检测数据表, 2023.快速食品测试数据表的数据表编号为:氟苯尼考测试结果:阴性,氟喹诺酮测试结果:阴性。 还发现,有关各方未能维护和遵守采购产品时所需的采购检验记录制度。处罚理由:第二十七条、第《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条(2023年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责令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决定纠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2.5元,没收违法所得数额(万元)0.01925元。暂停或吊销许可证名称及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期限2024-01-09 处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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