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临时会议和正式会议的区别,董事会临时会议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陆刊号:临2023-01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召开董事会会议

我们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新得控股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就2023年3月28日举行的通讯投票召开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原定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韩东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发《公司章程》号的规定进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1)有关董事韩东风先生、袁伟先生弃权,其他董事以7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审议通过了第《关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中本公司申报债权相关事项的报告》号决议。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发布的《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证券日报》、《关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中本公司申报债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黑02法一字第3号),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阳(拉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衡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黑龙江衡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衡阳牛业”)已确认索赔总额为271,860,081.57元。

董事会确认了根据齐齐哈尔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人全部权利,并原则同意不再启动其他法律程序。拟请股东大会审议齐齐哈尔法院上述裁定,并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衡阳牛债权人会议批准公司管理层参与下一步重整方案。重整计划的确定及重整计划中债转股的相关事项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盛”)及债权人大连桃园荣盛市场有限公司衡阳牛业破产重整申请人关联公司中,衡阳牛业破产重整全体债权人将参与重整计划并构成关联方。我们的董事长韩东风先生担任大连和盛董事,并在过去12 个月内担任大连和盛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目前由董事袁伟担任。大连合盛副总裁韩东风先生、袁伟先生为关联董事。

(2)《关于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重组项目补充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以9 票同意、无反对、弃权通过。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发布的《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证券日报》、《关于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重组项目补充质押担保的公告》。)

应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要求,根据双方于2023年8月24日签署的第《债务重组协议》号协议,公司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将其补充为:公司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公司1.2亿元人民币的股权及衍生权益。我们为所有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该事项尚需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3)《债务重组补充协议》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公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天。

3. 可查看的文档

新得控股株式会社2023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别公告。

新达尔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3 月28 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陆公告编号:临2023-019

新大州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衡阳牛业破产重整时的公司申报

关于债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3月28日,新太工控股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太工”)召开2023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号决议。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关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中本公司申报债权相关事项的报告》号。具体细节如下。

2023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齐齐哈尔法院”)作出受理黑龙江省衡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衡阳牛业”)破产重整诉讼的判决。为“齐齐哈尔法院”)。 2023年2月25日,黑龙江新实达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鼎力清算破产服务有限公司被任命为衡阳牛业管理人,债权人须于2023年4月10日前向衡阳牛业提交申请文件。 牛业经理。索赔声明。相关内容请参见新太工控股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太工”)3月23日披露的《关于确认齐齐哈尔法院裁定的债权确认总额及授权事项的提案》(公告号:临2023-023)。 2023 年。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衡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齐哈尔衡阳”)、Foresun (Latin-America) Investment and Holding, S.L.(以下简称“衡阳拉美”)、上海衡阳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衡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衡阳”)随申请材料向衡阳牛业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声明详情请参见公司4月份披露公告第《关于关联方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告》号。 2023 年12 月13 日(通知编号:Pro 2023-029)。

2023年12月10日,齐齐哈尔法院以第《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号((2023)黑02破1号3号)作出判决,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申报的15项诉讼请求,包括以下诉讼请求: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民事裁定书》(公告编号:临2023-133)。

1. 验证我们的主张

根据恒阳牛经理提供的信息,恒阳牛经理认为: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牛业”)将其持有的Rhondatel S.A.和Lirtix S.A.(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齐齐哈尔衡阳和衡阳拉美,并于同时向受让方支付《关于债权裁定的进展公告》 《业绩补偿协议》,作为合同一方共同承担的绩效补偿金支付给受让方。在本次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管理人认为衡阳牛业不是股权转让方,不属于本次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主体,不存在对股权转让行为承担一定责任的法律义务正在思考。结果。衡阳牛业直接签订《业绩补偿协议》作为赔偿义务主体,可以理解为一种连带债务行为,具有保证债权实现的功能,类似于法律上的担保关系。正在做。根据我国第《业绩补偿协议》号法第十六条的明确规定,企业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您和股东大会。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向股东或者受益所有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否则,这将是法定代表人的越权保证。在越权担保的情况下,判断担保的有效性需要区分合同对方是否诚实。本案中,齐齐哈尔衡阳未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通过要求衡阳牛商对外提供担保的决议,也未进行适当审查,因此无法确认其为合法的商业伙伴。债权人与衡阳牛企业签订的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公司法》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都有过错的,保证人的责任应当超过担保金额二分之一。金额不得为。债务人无力偿还。因此,本案中,衡阳牛业的责任不应超过太平洋牛业责任的二分之一。

关于太平洋牛业的责任范围:本案中,太平洋牛业将目标公司100%全部股权转让给齐齐哈尔市衡阳市和衡阳拉美,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完全分离。无法控制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不排除目标公司因受让方经营不善而遭受损失,无法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第《业绩补偿协议》号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太平牛业的补偿金额,有悖于公平原则。本案股权转让总金额为82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43,721,63.14元,考虑到受让方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管理人认为该股权仍有一定价值。有。太平牛业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资本。转让总额为543,720,163.14元。综合考虑,确定衡阳牛业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271,860,81.57元。

2、公司债务认定后续工作

根据衡阳牛商破产重整程序及公司内部决策,如公司同意上述决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批准经营团队参与。这将通过衡阳牛业债权人会议反映在后续的重组方案中。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重组计划和债转股事宜的决策。

若公司未通过上述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齐齐哈尔衡阳、太平洋牛业与衡阳牛业于2023年9月15日签署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4.2向香港法院提起争议。的权利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关于仲裁庭收取的费用,由于案件金额超过9亿港元,预计仲裁庭收取的费用约为300万港元(假设费用由双方承担) )(如最终案件须由三名仲裁员审理,仲裁庭费用将相应增加),公司将需要聘请香港律师进行仲裁。香港合伙人律师的收费通常为每小时5,500港元,这不仅给事务所带来负担,而且使仲裁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衡阳牛目前处于破产状态,即使仲裁中确认的债权大于齐齐哈尔法院确认的债权总额,衡阳牛的清偿能力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有鉴于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齐齐哈尔法院判决的上述债权确认金额等法律程序,决定在不开始。目前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上述齐齐哈尔法院判决后,公司管理层将通过衡阳牛债权人会议获授权参与后续重组方案。这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重组计划和债务相关事项。重建计划中的股权化。

3. 强调事项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盛”)及其关联公司,以及申请债权人大连桃园荣盛市场有限公司牛业衡阳破产重整的债权人均为衡阳牛肉,均为实业,参与重整计划并构成关联方。关联股东大连和盛及其合作方北京京粮和盛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须回避表决。

深圳市上恒广通投资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恒广通”)目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养友先生为上恒广通的实际控制人。衡阳牛肉商实际上是陈养友先生管理的公司,衡阳牛肉商是该公司的关联方。上恒广通及其合作者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陈养友先生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期间回避表决。

此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上述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投票委托。

2、2023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我们2023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聚潮。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我们谨如上所述通知您。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陆刊号:临2023-020

新大州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分行债务重组项目的补充质押

保修须知

1. 保修事项概述

2023年8月24日,新大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控股”)及其第一大股东大连和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盛”)收购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新地投资》)《中国证券报》 已签约。大连一夫通过转让债权方式取得雪松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名中江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债权,并将债权转让给长城将被转移到中国。资产管理组织债务。同日,新大洲控股与长城资管签署《证券日报》(2023年第123号),重组债务本金额为113,668,440.79元,债务重组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8月生效。 2023年12月31日,我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世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实业”)签订合同号《债权转让协议》。长城资管提供二级资产抵押,新大洲投资与长城资管协议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更多信息请于2023年8月21日登陆巨潮资讯网、《债务重组协议》、《抵押合同》(公告编号:临2023-133)、《连带保证合同》、《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Pro 2023-) 134)。

长城资管拟对上述债务重组项目提供补充担保,故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公告长城资管拟对上述债务重组项目提供补充担保审查并批准。牙克石维久煤业合法持有3000万股(按维久集团截至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13元/股计算),2023年合计3390万元。更多信息参见2023年11月11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证券日报》(编号:林2023-121)、《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在受让本公司债权后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关于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为本公司债务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截至2023年2月28日,上述重组债务剩余本金为96,618,174.67元。根据长城资管的审计结果,长城资管将以其合法持有的五酒集团1.2亿股股份及衍生权益为上述债务重组项目提出追加质押担保。维久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按每股人民币1.13元计算,合计人民币1.356亿元。《中国证券报》(编号:中厂字(大)合字(2023)123号)和《上海证券报》((联)合字[2023]230-2号),并规定了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额外质押担保。

上述质押补充事项经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将在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无需股东大会或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上述事项与业务无关。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关于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债务重组项目补充质押担保的公告》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乙方(债务人):新德控股株式会社

另一方面:

1、甲方、乙方、上海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和盛控股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共同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厂字(大)合字(2023)号) .121、甲方已依法转让大连合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债权人”)应享有的本金及利息人民币113,668,440.79元(大写字母1)。应收贷款113,684,000元,140.79分),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

2、甲乙双方于2023年8月24日签署《债务重组补充协议》(编号:中厂字(2023)合字(2023)123号)。甲方重整债权后,甲方享有乙方的权利。主债权人的权利由乙方欠甲方的重组债务本金(包括甲方转让的债权本息,下同)和债务重组收益组成,其中本金金额如下:重组债务人民币113,668,440.79元(大写字母:101,033白鹿实录万八千千丝白丝石元7分、9分)(计算方法详见《债务重组补充协议》 2.2)。

3、乙方对甲方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继承和享有上述贷款债权及以此为基础的担保权利的合法性、合法性、有效性无异议,并履行清偿债务义务并履行本人承诺承担保证责任。致甲方。

4、乙方经慎重考虑,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请求甲方进行债务重组,并按照010-中的协议自愿承担和支付债务重组费用。 30000。我同意。为了互惠互利,B将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债务重组。

关于债务重组中主债权人权利质押的补充问题,当事人应当按照中长字(联)合字[2023]第《债务重组协议》号、第《债权转让协议》号的规定约定条款。 No.2)进行了一些更改。 230-2),特此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债权债务的确认

双方一致确认:

甲方对乙方的主要债权包括甲方欠甲方的重组债务本金(包括甲方转让的债权本金和利息,下同)和债务重组收益。包括:

1.1 截至2023 年2 月28 日,重组债务剩余本金为人民币96,618,174.67 元(资本金:九千鲁百鲁石One188,107 四元鲁交七分)。

1.2 债务重组收益(计算方法详见《债务重组协议》 2.2)。

乙方及担保人承认甲方享有的上述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对该等索赔的依据、有效性、金额、诉讼时效、可撤销性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抗辩,您不可撤销地放弃该权利。

第二条债务合并质押补充

海南新世界实业有限公司自愿与甲方再次签订合同号《债务重组协议》(第:号中厂字(2023)123号-到货),公司所属三亚新世界位于河东区幽雅街道。 它位于。三亚城市广场地下一层及一至二层总面积14487.17平方米(《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为三土房(2013)09046号、三土房(2013)09202号)。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条款是其在该项目下的所有义务均由第二留置权抵押担保。

辽宁街石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收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连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360,股票简称:“生化”)合法持有的200万股股份。不受销售限制地分发。股份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新大洲控股有限公司自愿与甲方签订第《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号(编号为中厂字(联)合字[2023]230-1号),有权合法持有和处置内蒙古罂粟59号。科尔(集团)有限公司的百万股股份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除上述三项担保外,新世界控股有限公司自愿与甲方另行签订第《债务重组协议》号协议,合法持有内蒙古烧利五九煤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烧利五九煤炭”)。 《无酒》)就这样结束了。集团\')) 1.2亿股被质押。按维酒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13元/股计算,合计金额为1.356亿元,乙方合同项下金额为《抵押合同》(编号:中昌资本(大)合字(2023)第123号)、《土地房屋权证》(中厂字(联)合字[2023]230-2号),本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均以所提供的补充质押为准。

(二)《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质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一方”)

质押人:新大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

另一方面:

1、甲、乙双方于2023年8月24日分别向中厂字(联)合字(2023)123号、《股权质押合同》号(编号:中厂字(联)合字)备案。 230-2)和《债务重组协议》(见上文),三份协议以下合并并称为“主协议”)。主合同义务本金额为人民币113,668,440.79元(大写:113,684,104十元七仙九林)。

2、乙方为内蒙古牙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公司法定股东,实收资本32732万元,占公司总资本投资的44.9180%。

3、乙方同意将上述股份(以下简称“质押股份”)及衍生权益1.2亿股质押给甲方作为质押担保。关于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4、经考虑,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作为质押物,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质押担保签订本协议,各方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保本债权的种类和金额

主债权是指甲方根据主合同要求乙方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其中,本金额为人民币113,668,440.79元(大写字母:1111.36亿元84.44亿元7分9分),重组所得款项为《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带数字)。中昌资本(戴)有限公司(2023)123号)作为合同。截至2023年2月28日,重组债务剩余本金为人民币96,618,174.67元(资本金:九千鲁百鲁石一百八百一百七四元鲁交七分)。

第二条投资安全

2.1 本协议所称质押股份/股份由乙方合法持有并有权处分,并提供给甲方。 质押保证(详见附件《股权质押合同》)

质押股票利息是指质押股票支付的股息和其他收入。

2.2 质押资金所得收益将由甲方收取,并将所得资金用作甲方质押部分债权的质押担保。

2.3 《债务重组协议》 关于质押财产价值的约定,并不表明质押财产的最终价值,也不作为甲方处置质押财产价值的参考,也不构成限制。质押财产的处分。

第三条质押股份的标准价值

质押股份资产净值:资产净值为2023年12月31日审计后确定的目标公司净资产1.13元/股。

第四条保修范围

本协议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重组收益(包括复利和罚款)、财务顾问费、违约金、赔偿以及各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应向甲方付款。付款(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费用、通讯费、杂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等)(但不限于)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资产处置费、拍卖费、公证费、发行费、公示费、律师费等)

(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应用以上内容)

第五条质押登记

5.1 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债务重组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权在质权登记时成立。

5.2 乙方办妥本协议第5.1条规定的事项后,应向甲方交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登记证书原件。

5.3 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止。期满后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未完全实现的,甲方有权申请延期,乙方应予配合。本条有关质押期限的约定,不影响甲方依法行使质押权。

5.4 乙方应将股票质押的事实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并要求将期间从目标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及其他相关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承诺期限。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持有的维酒集团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提供补充质押担保,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股票质押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补充质押担保已经董事会同意。

4. 可查看的文档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陆刊号:临2023-021

新大州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召开会议的基本信息

1、股东大会:新得控股株式会社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号决议。

3、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第《债务重组协议》号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将于2023年4月15日星期五14:30举行。

(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9:00 333 6 0 15:00至15:333 6,000 00:00。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时。

五、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东大会投资登记日期:2023年4月8日

7. 出席会议的人员:

(一)于资本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票登记日2023年4月8日下午收盘时,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投票。股东代表不一定是公司股东(见图表2)。授权书模板)。

(二)我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在海口美兰机场、海南省海口市汉安一街5号逸唐航空酒店会议室举行。

2、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编码表样本

2. 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详情请参见本通知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质押财产清单》、《质押财产清单》、《民法典》。请。

3、特别强调:

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关联股东大连和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合作方北京京粮和盛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上恒粤投公司(有限合伙)、黑龙江衡阳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陈养友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须回避表决。

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就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23年4月13日15: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邮政编码:201103
联系电话:(021)61050111
传 真:(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23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下述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说明:1.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授权委托人可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否则视为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一、诉讼情况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了蔡来寅诉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新恒阳”)、许树茂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情况,有关内容请见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临2023-118)。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了该案的一审判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情况,请见披露的《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3-168)。2023年12月3日,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3年12月17日披露了因该案被查封、冻结财产的情况,请见披露的《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3-178)。
二、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14日签发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309号),主要内容为:
“新大洲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一审判决新大洲公司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纠正。依照规定,判决如下:
1、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一判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
2、变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二判项为: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对被告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被告尚衡冠通追偿;
3、新大洲公司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4、驳回蔡来寅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新大洲公司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391800元,由新大洲公司、蔡来寅各负担195900元。新大洲公司已经预交391800元,本院向其退回195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存在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表1:(单位:元)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蔡来寅案本次法院改判为本公司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责任小于连带清偿责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就蔡来寅违规担保案已计提预计负债130,620,000.01元,其中,按一审判决,2023年以前计提本金70,000,000.00元和利息43,586,666.67元,2023年计提利息17,033,333.34元。基于本次二审判决及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冲回原预计负债金额的50%(65,310,000.01元),其中,2023年以前计提的预计负债的50%(56,793,333.34元)转入2023年未分配利润,2023年计提的预计负债的50%(8516666.67元)冲减2023年度当期损益。预计影响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65,310,000.01元。
就期后而言,基于此次判决及公司2023年4月与大股东就此案签订的兜底协议约定(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支持公司解决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3-034)),未来公司就此案如实质性履行了赔偿责任,大股东将予以补偿,补偿金额按相关会计准则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在未结束执行前,公司每期将按判决计提7000万本金(年利率24%)50%的利息。
2023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蔡来寅案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309号);
2、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司法部第2377/2023号法令等;
3、李坚、刘翠莲、徐琰雄、甘红英、侯胜涛、郑玉兰、钱伟国、朱艳红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民事判决书》。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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